统一政务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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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统一政务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解决方案
中办发[2004]34号文对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从信息资源采集、管理、使用、服务等多个环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地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中逐步加强地方基础性政务信息资源库的建设,这些地方基础性政务信息资源库所采集的信息来源于各政务部门,经过信息采集、交换、清洗、比对整合而成。在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方面,一些地区开始探索基于统一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逐步实施多个领域跨部门信息交换与业务协同应用的建设模式,用实例证明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确实是电子政务三大基础设施之一(《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国信〔2006〕2号)中首次提出)。
作为地方电子政务基础设施,相对于某一个具体应用的信息交换系统而言,对地方统一政务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有更高的要求。从管理架构上,必须支持平台管理、交换业务域管理、节点管理等多个管理层次,要求平台软件能够面向不同层次的用户提供相应的管理功能。从技术方面,要求信息交换平台能够支持多个交换业务域的相互独立与信息安全。
通过浙江省级平台、上海黄浦信息交换平台、上海松江信息交换平台、宁波数据交换平台等多个地方电子政务统一信息交换平台的实证,eStar ESS可以方便地构建统一信息交换平台,特别是该软件提供的多交换域管理功能是国内首创,及时地填补了这一方面的空白。



